大家总能在影视剧里看到出轨方被净身出户的桥段,那样,现实是否像影视剧一样可以随便的让过错方净身出户呢?答案是,并不是那样容易。净身出户,从字面讲解,就是一方在退出婚姻关系时,舍弃对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权。净身出户是近些年的高频词语,但这样的情况事实上是很少见的,而且总是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不是法院的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第2款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有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规定是将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将道德准则融入法律规范,是主张性条约,并不是设定实体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净身出户协议作为夫妻之间将相互忠实的道德义务作为财产或物质交换对价而订立的协议,是将道德义务以合同形式予以设定,不可以认定是确定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在实践中,假如夫妻双方签订了净身出户协议,法院在裁判时会依据净身出户协议分割夫妻一同财产吗?大家通过下面一则案例进行剖析。
参考案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民终3454号
原告牛某某(女)与被告徐某某(男)系大学同学,双方经自由恋爱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9年,原告牛某某(乙方)与被告徐某某(甲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1、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当履行遵守相互忠实义务,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不能做出任何违反夫妻忠诚的行为。2、甲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在未获得乙方赞同下用“陌陌”等所有风险夫妻关系的交友软件;不能沉迷于游戏,不能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等行为;忠实于乙方,禁止所有违反忠诚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婚外性行为、嫖娼、一夜情、与第三方同居、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关系等。5、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将它名下的所有不动产免费赠予乙方所有,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变更。2.甲方违反协议约定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则甲方所有财产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任何财产分配,即净身出户。双方均已经明确协议所有内容,并知道违反协议后应承担的后果,确定协议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签字即对双方具备约束力。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1、原告牛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离婚;2、登记在被告徐某某名下轿车归徐某某所有,被告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牛某某折价补偿款80000元;3、坐落于北京石景山区某房子归原告牛某某所有,该房子剩余贷款由原告牛某某偿还;原告牛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被告徐某某该房子折价补偿款1300000元;4、坐落于天津的房子归被告徐某某所有,被告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牛某某该房子补偿款330000元。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在本案中,法院并未以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作为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依据,而是综合考虑婚姻关系中各自的付出、贡献大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对婚姻破裂的消极影响,对无过错方酌情予以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通过本案可知,双方虽签订了夫妻忠诚协议,但应打造在双方诚信自愿履行基础之上,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故不可以通过外在法律的强制方法予以解决, 不可以以此作为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但夫妻忠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及记载的事实,亦可以作为查明案件有关事实及认定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原因。结合《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与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在财产分割时采取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对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据此,夫妻忠诚协议实质是情感道德范畴,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实行力。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实行力,从整体社会成效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理由如下:
1、假如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倡导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他们具备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可能致使为了举证而去捉奸,为获得证据窃听电话、私拆信件,甚至对个人隐私权更为恶劣的侵犯情形都可能发生,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2、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结婚以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他们的忠诚协议,这不只会加强婚姻本钱,而且也会使打造在双方情感和信赖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3、忠诚协议实质上是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非常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无怨无悔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资金,为我们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假如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记者解答:
1.离婚诉讼中,什么情形可以多分财产呢?
(1)他们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六种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约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假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前述情形,法院在对财产分割时应将它作为考量的原因,可依法判决对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不分即达到净身出户的成效。假如想要保障财产权益,与其倡导赔偿或“多分少分”,不如充分学会财产状况,由于不知道一同财产的状况而被他们隐匿或转移,这才是因小失大。
(2)可以适合多分财产的三种情形
①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诉讼离婚时,如双方对一同财产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②照顾生活困难一方权益。离婚时,假如一方生活困难,基于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合帮助;
③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因一方过错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过错包含: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其它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关于适合多分的比率,实践中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护财产利益最大化,达到维护婚姻完整性的成效呢?
(1)签订结婚以前协议
结婚以前协议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结婚以后生效的具备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一同所有。拟定结婚以前协议的主要为了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与权利归属等问题事先作出约定,如此既能够在双方一同认同的首要条件下维护自己权益,让双方的权利和资产划分更明晰,还能防止不少结婚以后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必然不期望自己在离结婚以后还需跟他们牵扯不清,甚至于为他们的过错买单,那样以结婚以前协议的形式为我们的将来做一个保障,不失于一种明智之选。
(2)签订夫妻财产约定
对于那些未签订结婚以前协议,但结婚以后对财产有约定需要的夫妻而言,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一份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在不离婚的首要条件下厘清家庭财产,还可以降低夫妻双方因财产问题而产生的争执,甚至在一方犯了错误时挽回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假如他们出轨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赖,但他们想挽留婚姻或者自己暂时不想离婚的状况下,基于安全感、基于自保,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是一个适合的选择。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时,不要给协议附加出轨、离婚等任何首要条件条件。如协议中出现“一方承诺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的内容,容易被法院定性为忠诚协议而不按协议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如协议中出现“离婚时财产归哪个所有”的表述,也比较容易被法院定性为以离婚为首要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假如双方当事人未能协议离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生效,并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财产约定中仅应付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切忌附加任何影响协议生效的“绊脚石”。
总结:
1.净身出户的状况很少见,当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时,能达到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成效。
2.净身出户协议虽然不可以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但可以证明过错。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及记载的事实,可以作为查明案件有关事实及认定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原因。所以建议在净身出户的忠诚协议中对“不忠诚”行为做出界定,比如“一方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关系,比如嫖娼、一夜情、与第三方同居”、 “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浮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等等。大家不要忽略道德有哪些用途和一方自动履行净身出户协议的可能,过错方在愧疚、补偿心理驱使下自动履行协议更不是不可能。净身出户协议或许是无效的,但无疑是有用的。
婚姻生活的维系并非一纸协议可以全部框定的,再完备的协议,也没办法确保就肯定能延长婚姻的生命周期。婚姻不是长期饭票,需要双方相互一定、给予鼓励、包容谦让。夫妻双方并肩前行,共担平淡间的苦乐,才是相濡以沫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