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是疫情的重灾区,现在目前武汉区域也宣布解封,疫情形势得到控制的背后,是举国上下齐心协力防控、各行各业坚守的成就,在整个抗疫过程中每个区域政府响应国家号召,起到了抗疫的要紧用途,大家了解疫情紧急的时候全国推行的是分级防控机制,各省市区域都有对应的级别,好多区域因为疫情防控趋势好,所以下调了防控级别,那样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响应等级由二级调整为三级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对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次新冠疫情是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原因,将突发事件等级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级别。
通常来讲,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推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对处置工作。下调应对响应级别,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风险程度有所减少,应付疫情的组织推行部门也随之下调。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地区内的应对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地区内的应对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地区内的应对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依据实质状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拟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预案的过程中,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应对工作策略。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对反应。同时,要依据不相同种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征,重视剖析事件未来发展趋势,对局势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准时提高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减少反应级别。
本次新冠疫情发生后,国家准时启动了一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响应,各省级人民政府也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启动了一级响应。最近,各地依据本省新冠疫情未来发展趋势和控制状况,根据各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标准,陆续将一级响应降为二级或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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