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成年子女需要爸爸妈妈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应怎么样处置?
a.若爸爸妈妈双方已就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生活费等成本达成明确约定,该约定对爸爸妈妈双方具备约束力,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支持子女需要爸爸妈妈给付大学期间生活费及教育成本的倡导。
b.若爸爸妈妈双方没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处置,即要看子女是不是年满十八周岁或非因主观缘由不可以独立生活。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已经是成年人,在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讲,已基本拥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虽然在现实日常,成年大学生就读期间仍常见同意爸爸妈妈的供养,这是爸爸妈妈基于亲情的自愿行为,而非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41条规定:“尚在校同意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缘由而没办法保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