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能起诉第三方吗
原告一般不可以直接起诉第三方的。
1.在国内《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司法讲解中,并未规定原告可以在起诉时直接将第三方列为第三人。原告起诉的对象应当是与其有直接法律关系的被告。
2.在特定状况下,假如原告觉得第三方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该第三方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但这需要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进行审察,并决定是不是赞同追加。
2、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分类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依据其是不是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可以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类。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种第三人既不认可原告的诉讼倡导,也不认可被告的答辩建议,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在诉讼中,他们处于像原告的法律地位,而原被告则处于像一同被告的诉讼地位。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种第三人对本诉中原被告的诉讼标的并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本诉中案件的处置结果对其有有利或不利的后果产生。
他们可以参考自己利益的维护状况,选择帮助原告或被告,成为原告型第三人或被告型第三人。
3、第三人怎么样参加到诉讼中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法和条件在《中国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司法讲解中有明确规定。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1)这种第三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参加诉讼:
(2)原告已经起诉到法院且案件已经受理;
(3)第三人倡导的请求权需要针对是本诉的诉讼标的提出(但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4)第三人主动提出参加诉讼,法院不可以依法追加第三人;
(5)第三人觉得对原被告诉争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满足这类条件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参加诉讼的申请。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这种第三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参加诉讼:
(1)由诉讼当事人提出申请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
(2)或者由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的处置结果与案外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依职权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无论哪种方法,都需要法院进行初步的审察,并决定是不是赞同追加。
综上所述,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法和条件遭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是不是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应该依据案件是不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由法院最后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