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终止债权债务的情形为债务已经履行、相互抵销或债权人免除债务等可以终止债权债务关系。如债权人舍弃债权的,应当做出舍弃债权的表示,债权人舍弃债权后,不能撤回舍弃债权声明。
网友咨询:
有什么情形的,债权债务终止
律师解答:
债务已经根据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依据买卖习惯履行公告、帮助、保密、旧物收购等义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类型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少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根据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根据债务比率履行。
《中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