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办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好像“自愿地”交出财物。其实,这种“自愿”是受犯罪分子欺骗而上当所致,并不是源于被害人的真的意愿。
(三)在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于用欺骗方法,意图短期占有公私财物,追紧就还,不追就拖,一般不适合作为犯罪对待
(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办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好像“自愿地”交出财物。其实,这种“自愿”是受犯罪分子欺骗而上当所致,并不是源于被害人的真的意愿。
(三)在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于用欺骗方法,意图短期占有公私财物,追紧就还,不追就拖,一般不适合作为犯罪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