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土地用税是税收的一种,不少的工厂由于占用土地资源等状况就会进行征收税务,此次疫情期间,为减轻纳税人负担,除延迟申报纳税以外,对于受疫情影响紧急,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还可以申请减免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那样,疫情期间减免土地用税的有关规定有什么?减免期限是多久?
减免土地税的有关法律规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情的通知》规定:
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缴纳城镇土地用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一)因紧急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紧急亏损的;
(三)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土地闲置未用的;
(四)因承担县级以上政府任务,导致紧急亏损或土地闲置未用的。
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进步的产业不给予困难减免税。
对个别纳税人缴纳房地产税确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参照本通知依法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申请土地税的减免期限
对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遭到重大影响、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从2020年1月起至疫情结束免征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用税。疫情结束时间另行公告。纳税人可先行申请免征首季的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用税。
2020年1月份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用税已缴纳未准时申请减免的,减免期限可相应顺延。
申请困难减免时,纳税人确实没办法完整提供申请材料的,可容缺提交,仅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扫描上传自述的减免税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所属行业、从业人数、上年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疫情影响状况等。纸质材料、容缺材料补交时间视疫情状况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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