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出售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
债权出售对担保人确实会发生效力。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依法出售债权的,这一行为对担保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担保物权作为债权的从权利,会随同主债权一并出售给受叫人。这意味着,当债权人将债权出售给第三人时,担保人也需向该第三人履行其担保责任。
2、债权出售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在债权出售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并未因此减轻或免除。
2.担保人仍需依据原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新的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若担保人未能履行其担保责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若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赞同,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将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这一规定提醒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债权出售时,需充分考虑担保人的权益,防止因未经担保人赞同的债务转移而引发法律纠纷。
3、民法典关于债权出售的规定
《民法典》对债权出售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债权出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售给第三人,但存在以下情形除外:
1.依据债权性质不能出售;
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能出售;
3.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出售。
该条还规定,当事人约定非资金债权不能出售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资金债权不能出售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出售时从权利一并变动的原则,即债权人出售债权的,受叫人获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用于债权人自己的从权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