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殴打行为只不过给别人导致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别人神经遭到轻微刺激,但没破坏别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殴打行为表面上给别人身体导致了肯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别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因此,在区别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不是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导致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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