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面合同没到期,租客不租了如何处置
店面合同尚未到期,租客却提出不租了,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境,处置方法是:
1.需确认租房合同中是不是约定了违约金条约。若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租客应当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假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租客提前退房给房东导致的实质损失,房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
3.假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质损失,租客也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合降低。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房东则可以需要租客根据实质导致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引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他们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
2、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应付办法
法律快车提醒,当租房合同到期,租客却迟迟不愿搬离时,房东可以采取以下应付办法:
1.房东应礼貌地需要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并明确告知其出租期限已届满,需要交还房子。
2.假如租客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搬离,房东有权将它起诉至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出租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出租物。
这里特别引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出租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出租物。返还的出租物应当符合根据约定或者依据出租物的性质用后的状况。
3.假如租客在出租期限届满后继续用出租物,而房东未提出异议,那样原出租合同将视为继续有效,但出租期限变为不按期。这并不影响房东在合理期限内需要租客搬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