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职责有什么
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情;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策略、决算策略;
审议批准企业的收益分配策略和弥补亏损策略;
对公司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情;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策略、决算策略;
审议批准企业的收益分配策略和弥补亏损策略;
对公司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赞同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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