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征收的主体、推行单位
1、房子征收的责任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
2、房子征收的推行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子征收部门;
3、房子征收的推行单位:房子征收部门或房子征收部门委托的单位,具体承担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子征收推行单位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法律依据:《征补条例》第4、5条)
2、征收步骤
第一步: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子需要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
第二步: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征收房子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规划、土地借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年度计划。
第三步:房子调查认定登记。房子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子征收范围内房子的权属、区位、作用与功效、建筑面积等状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子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四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作出房子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数目较多的,应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步:拟定征收补偿策略并征求建议。房子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策略,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补策略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建议,征求建议期限不能少于30日。
第六步:征收补偿成本足额到位。作出房子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成本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七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定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策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
引使用方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