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计划生育的原故,独生子女结婚成家育有孩子后,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或许会对(外)孙子女格外疼爱,假设夫妻离婚的话,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势必会引发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的干涉,此时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建议有什么用?
关于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中是不是起到用途,第一应知道抚养权是怎么样处置。
1、假如离婚爸爸妈妈双方是通过协商来处置子女抚养权的话,那样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的建议对于子女抚养权的话就需要看双方怎么样来谈了,一般子女抚养权是由其生爸爸妈妈来决定。
2、假如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不可以协商解决的话,需要通过诉讼来处置,此时就需要知道法院在处置子女抚养权方面是依据什么规则来处置。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考虑孩子抚养权:
(1)从孩子的年龄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决随母方生活,特别是哺乳期的孩子。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其意愿,期望随哪一方生活;
(2)从两人的生育能力考虑,一方做了绝育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归其抚养;
(3)从两人的经济收入考虑,好的经济能力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物质基础,这是法院确定抚养权的要紧方面;
(4)从两人的文化水平考虑,两人经济条件相当,爸爸妈妈的文化水平会干扰孩子的教育,法院会倾向支持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一方。
由此可知,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建议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并没多大的影响,主要在于爸爸妈妈双方怎么样处置,当然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大家建议最好双方能通过协商的方法来处置,实在处置不了再通过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