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不少人对于《婚姻法》或者有关法律认识较为浅薄,有时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生儿育女也不了解那是无效婚姻。出现了一些法律后果也毫不知情,假如处置不好将带来麻烦,甚至还会惹官司上身。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些以外,视为一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使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使用方法律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依据国内法律规定,爸爸妈妈的婚姻关系情况不影响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爸爸妈妈不曾结婚,或者爸爸妈妈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不同。
当事人假如遇见无效婚姻不了解如何处置的时候,特别是面对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问题等,建议最好可以找个婚姻无效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