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某些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反而挖空心思捞钱,最后都被抓起来,或监禁或监视居住,并以贪污纳贿罪立案调查了。这个时候,贪污纳贿的犯罪嫌疑人要被监视居住多久呢?
纳贿罪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也就是说,不管有什么罪,贪污纳贿罪也好,故意伤害罪也罢,只须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至于监视居住的最短期,倒是没明文规定,这就由司法机关依据案件实质状况自由把握了。
当监视居住期满后,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进展,选择解除监视居住或变更强制手段,如逮捕、取保候审等。如果对司法机关逾期监视居住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申诉,需要解除监视居住。
那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呢?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可以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状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手段更为适合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手段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未能交纳保证金,又未能提供保证人的,可以监视居住。
但,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紧急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将之收监看守。
因此,当涉嫌犯罪被拘留逮捕了的,如果符合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自行或委托近亲属、代理人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假如对此有疑问的,可以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