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上,对于房屋中的自然破损问题,主要就是房东我们的问题。而实质中,一般在出租关系中,如果在租期期间发现房屋破损的,如果是租客人为缘由导致的,那样就需要租客对其负责。但,这一点在转租关系中,尤其是在擅自转租的关系红,就有人不知道这点责任是该转租人承担还是承租转租房的人承担。
其实,不管如何说,只须是人为缘由导致的损害,最后都得回归到直接的责任人赔偿。但,无论是在转租关系中,还是在擅自转租过程中,其中的责任是非常明显的,但里面的对应关系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第一步,第一承租人(转租人)承担责任。
因房子被擅自转租导致房屋破损的,第一承租人(即转租人)应当承担予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2、第二步,转租人向次承租人追偿并解除出租合同。
第一承租人在将房子恢复原状或赔偿房东损失后,可向次承租人追偿并可解除转租合同。同时,房东亦可以与第一承租人解除房子出租合同,并可需要次承租人(即转租房客)在合理期限内搬离房子。
因此,对于租客来讲,擅自转租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租客擅自转租导致房子破损,房东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出租合同,此外,以下的状况屋主也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子,具体情形如下:
1、将承租的房子擅自出售、转借别人或擅自调换用的;
2、将承租的房子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作用与功效的;
3、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4、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5、借助承租房子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毁承租房子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假如有因此而导致损失的,租客还需要承担赔偿损失。当然,在擅自转租中产生的损失赔偿,租客不愿赔的,并且需要次承租人先拿钱出来的,次承租人又拒绝,涉及数额较大,建议房东可以就此状况直接找个善于房子出租纠纷的律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