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一同生活期间的一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首要条件,不是在一同生活期间一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源自全体家庭成员的一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一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一同享有所有权。
从以上特征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伙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爸爸妈妈、儿女、女婿、媳妇一同生活、劳动在一块,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薪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常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一同所有些财产。”其基本特点是: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2、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获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依《民法典》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