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互联网犯罪的构成要件包含四个方面。
第一是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含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二是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别人推行的信息互联网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互联网管理秩序导致损害,仍然期望或放纵这种风险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除此之外,本罪还需要行为人需要明知别人在借助信息互联网推行犯罪,既包含行为人明确了解,也应包含行为人应当了解。
第三是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互联网环境的管理秩序。借助信息互联网推行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互联网环境。紧急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互联网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类信息互联网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互联网环境的管理秩序。
第四是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互联网犯罪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推广托管、互联网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紧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