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假如紧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实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状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若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不然,不能擅自外出打工、学习。
2、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后果
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可能面临撤销缓刑的法律后果。
依据国内《社区矫正推行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紧急的;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同意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越一个月的;
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遭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遭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紧急的。
3、缓刑期间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依据国内《刑法》第七十五条 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根据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我们的活动状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假如没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实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紧急的,应当撤销缓刑,实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