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或自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活动,案件管辖特别是级别管辖与被告人联系最为密切,对管辖权异议的需要也最为强烈,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第一享有管辖异议权。被害人也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也有权对刑事诉讼提出管辖权异议。
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权异议
刑事案件对社会和大家导致非常大的害处,触犯刑法的当事人将由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权异议是当下社会所关注的问题,然而什么人可以提出异议,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大伙阅读下文后,期望可以找到有关问题的答案。
1、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觉得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建议或倡导。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或自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活动,案件管辖特别是级别管辖与被告人联系最为密切,对管辖权异议的需要也最为强烈,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第一享有管辖异议权。
2、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害人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虽然对犯罪者的刑事追究由国家进行,但刑事诉讼的结果与被害人能否获得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紧密有关,被害人也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也有权对刑事诉讼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一并审理并从属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的受诉法院是由公诉机关选择的,而刑事诉讼的审理直接决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故假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觉得受诉法院没管辖权或管辖不当,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3、公诉人与自诉人
通常情况下,对于公诉人与自诉人自己选择管辖的法院不应该提起管辖权异议,但假如出现优先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等状况,假如觉得以上管辖改变存在错误或不适合,公诉人、自诉人还是对受案法院有提起管辖异议的权利。
4、与案件有关系的诉讼参加好友
通常情况下,除当事人外,其他诉讼参加好友不具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地位,但在特殊状况下,有些诉讼参加好友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未成年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已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近亲属,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等。除此之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原则上没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但,假如经过了当事人的授权,也可以代替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2、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察。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拥有以下条件:
1、需要是本案的被告;
2、需要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刚开始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察。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察,或者审察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能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察,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10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将来,就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公告参加诉讼。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异议”这一问题已经给出明确的规定。依据上文所述,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是可以提出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提出,而公诉人与自诉人与案件有关系的诉讼参加好友不具备提出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