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的主观要件有什么
侵犯财产罪(又称“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在于,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确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了解地认识到他所拥有些财物是别的人合法所有些,他依据有关法律或者双方之间的协议,负有将这类财物归还给别的人的义务,然而,他却故意拒绝履行这一义务。这种有意的心理状况一般随着着行为人对别人财物的非法占有意图,而这种意图总是在行为人实质控制别人财物之后才会渐渐形成。在判断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时,大家需要全方位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在实质占有别人财物之后的态度与其他有关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2、侵占罪的主体需要是人吗
侵占罪的行为主体一定是人类个体。侵占罪,亦称为“非法占据罪”或“非法占有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故意违反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给权利人的违法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仅有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方能成为侵占罪的行为主体。这是因为侵占罪的构成要点及行为特质所决定的,即该罪行的行为主体需要是可以独立推行犯罪行为并对自己行为具备辨识与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3、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吗
侵占罪的被告方主如果个人,这在法律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侵占罪是指犯罪人由于具备非法获得别人财产的意图和目的,采取不当方法将那些本应由别人保管的物品、遗失物或被隐匿的物品擅自据为己有,且这类行为所涉及到的财产价值较大,犯罪人却拒不归还。从侵占罪的概念来看,绝大部分状况下,推行此类犯罪的都是自然人。个别的个体假如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借助非法方法获得别人财产并满足我们的私欲,那样他们的行为就大概触犯侵占罪的有关规定。
然而,大家需要了解地认识到,构成侵占罪不只需要犯罪人有非法获得别人财产的意图,同时还需要他们的行为达到肯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在被发现后仍然拒绝归还给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侵占罪要件之1、主观故意,即明知财物属别人合法所有,依法或约概念务归还而故意不履行。此故意常伴非法占有意图,多在控制财物后形成。断定时,需综合考量行为人行为、占有后态度及有关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