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城市房子权属需要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国内《房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权和房子所有权登记发证规范。”房产权属登记规范是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子所有权(占有、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与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当权等房子它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子归属关系的行为。因此,“登记”是房产成为产品进入流通范围后而进行买卖的一个必经环节,也是房子产权归属的一个要紧法律依据;
第二,需要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产权证。《房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子所有权证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颁发;
第三,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子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子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子所有权证》。国内《城市房子权属登记管理方法》规定:房子权属登记分为1、总登记;2、初始登记;3、转移登记;4、变更登记;5、它项权利登记;6、注销登记。对产品房交易而言,开发商应当在新建房子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房子行政登记机关,申请房子所有权初始登记,即申请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并应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用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子竣工验收资料与其它有关的证明文件。只有当开发商在初始登记后,并获得新建产品房《房子所有权证》后,购房人才能申请房子权属转移登记。所以,没产品房的初始登记,即开发商申请领取的房子所有权证,也就没产品房的转移登记,即购房人申请领取房子所有权证;
第四,购房人应持房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子所有权等有关证明文件和产品房交易合同、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到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产交易平台或房产市场办理房子买卖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权属登记,领取购房个人房子所有权证。所以,买了合法产品房,并不等于就有了房子产权,只有进行了房子权属转移登记并获得了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子所有权证,才算真的确定了该房子的产权,才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