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案被告人找不到如何解决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假如找不到被告人,受害人或原告不必过于担忧,由于法律为此类状况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1.可以通知送达包含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人下落不明,法律程序仍然可以继续进行。
通知送达可以在法院的通知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通知,也可以在报纸、信息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通知。通知期满,即视为送达,被告若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法没办法送达的,可以通知送达。自发出通知之日起,经过六10日,即视为送达。通知送达时,应当在案卷中记明缘由和经过。
2、民事诉讼缺席审判的适用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在民事诉讼中,缺席审判是一种要紧的法律方法,适用于多种情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状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置,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传唤债务人应诉,通知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也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