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到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
1、确认执法机关已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送达具备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手段公告书等。假如遇见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推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2、《中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了解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假如超越60日,应说明为什么超期,是不是仍在合理期限内。
3、《中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渠道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情:
当事人的名字或者名字、地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行政处罚的类型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法和期限;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渠道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字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2、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了解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1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越六10日的除外。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觉得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应当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应当在法按期限内申请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状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的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的申请,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由于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上一级行政机关是享有肯定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