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采集整理了来自全国16个省份的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在对这类案件的剖析研究基础上得出《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农民工工伤维权程序复杂,本钱高,解决每一个案件平均需462天,农民工维权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困难。
近况:农民工维权程序复杂每一个案件平均需462天
《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显示,在调查的可核查工伤发生时间和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时间的151个案件中超越一半的案件花费的时间在1到2年之间,案件平均历程时间为462天。
来自山东的农民工李*平2005年12月来到北京一投资管理公司工作,2007年十月在工作时从高处摔下右膝关节骨折。工伤发生时间距今近两年,确认劳动关系用了15个多月时间。单位为逃避责任,不进行工伤认定、否认劳动关系、程序上拖延时间,现在还在工伤认定中。像如此的案例比比皆是。
工伤程序分三个主要阶段: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别和工伤待遇索赔。但事实上在开始认定工伤之前农民工就不能不在确认劳动关系的环节上花费很多时间。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讲没劳动合同,也极少有工作证、薪资条、出入证等证据。总是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否认其劳动关系,这便需要走法律程序来确定劳动关系,而这一过程又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
漫长的索赔路程使农民工没办法承受总是选择同意不平等的调节,拿点钱了事。在调查案件中经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或司法鉴别机构确定伤残级别的59件案例中,调解达成的赔偿数额占依法计算的申请数额的平均比率是65.85%,一半多点。可见在私了和解中,农民工为防止繁琐的法律程序不能不选择牺牲我们的部分权益。
且复杂的鉴别程序总是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不少单位借助这类程序来获得足够的时间转移资产乃至注销公司,最后农民工在历程了长期财力物力的消耗后拿不到任何赔偿。这不只给农民工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也给社会的稳定埋下隐患。
律师:强化行政部门职权仲裁环节可缩减
报告中,研究职员觉得强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权,可大大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有益于解决劳动关系确认难、时间长,导致了农民工工伤待遇索赔程序复杂,不利于工伤农民工的准时治疗和生活保障等问题。且在事故发生初期立即拓展调查,查清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缘由等都是很容易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处于的不平等地位使他们非常难从用人单位获得证据,这样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运用执法权力进行调查就很必要,很大便捷农民工认定工伤。如杨*青工亡案中,杨*青在工作中死亡后,其老公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只提交了工友的证言,没劳动合同。员工受理申请后,三次到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调取了是事发时警察对其他职员的询问笔录,非常快查清了杨*青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受理后不到一个月便下发了工伤认定结论。
据了解在很多的劳动工伤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较少,而大多数都是直接的劳动违法案件,然而因为劳动监察力度弱,执法权限检查权限不清,不可以立即进行现场侦查,致使很多案件证据不足,工伤认定困难。
参与研讨的律师觉得,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与国务院刚刚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征求建议稿)为健全现行工伤保险规范提供了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和平台,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承担起责任,以期规范的不断健全能跟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