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土地承包共有人,一般都要根据具体状况确定。不过,不可以成为土地承包共有人的包含:1、已在婆家获得承包地的出嫁女。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3、非国内公民与国内公民但不是土地承包的家庭成员外都不可以作为土地承包共有人。
不过,无论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担下面的义务:
1、保持土地的农业作用与功效,不能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借助土地,不能给土地导致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另外,在承担相应的义务的同时,承包方还享有下面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商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若是家庭承包的发包方,那样需要承担下面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能干预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根据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实行县、乡(镇)土地借助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当然,承包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期限问题。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最后,目前承包土地之后都可以拿去转包,所以,有的人在中间不了解剩余期限的,可能就会产生纠纷。所以,如果因此有纠纷的,毕竟可能涉及较多主体,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先咨询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