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是不少公司职员不想看到的事情,既有感情原因,又有自己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担心。其实,不管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提前解散的,还是由于经营期满而解散的,抑或是其它缘由解散的,公司职员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公司解散的容易见到情形
在实践中,公司解散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企业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企业的营业期限,也可以约定某些特殊的解散缘由,一旦解散期限届满的或特殊缘由出现的,可以发解散公司。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当出现公司经营不善或股东有纠纷等状况时,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法,提前解散公司、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因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致使公司解散。
5、公司营运管理发生紧急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渠道不可以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职员可以获得补偿
无论是何种缘由致使公司解散的,当公司解散,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势必致使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实则表示职员已被“炒鱿鱼”。这状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员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1、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公告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没提前公告的,公司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薪资。
2、公司解散,需要支付职员经济补偿金。职员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或超越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
应该注意的是,原则上公司解散是需要依法优先确保职员利益的,如支付薪资、补偿金、补买社保等,但假如公司解散时,依法进行解散清算程序后,没资产或资产不足的,职员就没办法获得补偿或只能获得食量补偿。也就是说,公司解散,职员不是肯定能获得补偿的,能否获得补偿,全看公司清算后是不是有财产进行补偿。
对职员而言,如果遭遇公司解散,对薪资、经济补偿等事宜不满的,可以联合更多职员一同追讨,最妥当的就是委托公司法或劳动纠纷律师提供帮助,合理合法追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