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达成民事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刑事案件,假如是法律允许范围,被告人也可以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或有利于被告人。不过,假如可以达成刑事和解,需要确定下面的处置。
第一,以下刑事案件当事双方可以达成刑事和解: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会按以下进行处置:
1、公安机关可以撤案
不过,只对于自诉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处置,并且是在自诉人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对于自诉案件以外的公诉案件,立案后是不允许撤诉的。
2、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
对于侮辱诽谤罪,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四种自诉案件,假如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即会作不起诉处置。
3、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注意,这里是法院“应当”从轻处罚,即判决时要适用较轻类型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而不是“可以”。
最后,犯罪分子符适合用条件的,还将按以下处置:
1、适用非监禁刑,即缓刑;
2、可以减轻处罚;
3、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所以,依据以上,达成刑事和解后,对犯罪分子会被宽大处置,所以假如有条件的话,可以尽可能跟受害人和解,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假如依赖自己很难跟他们和解的,譬如双方很难开口的,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