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变更后之前的合同哪个负责签订
法人变更后之前的合同哪个负责签订,需依据具体状况判断,具体如下:
1.若法人发生组织上的分立或合并,对于合并情形,原合同责任自然转由合并后的新法人承担。
2.如果是法人分立,则原合同责任由分立后的各法人一同承担,体现了法律对合同稳定性的维护。
法律快车提醒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人变更是不是需要重签协议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是不是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问题,答案是相反的。
1.公司法人变更,并不改变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地位,其原有些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影响。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亦指出:“用人单位变更名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情,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此,法人变更后,之前签订的合同依旧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合同的稳定性和买卖安全,防止因法人内部变动给外部合同关系带来非必须的干扰。
3、法人变更后之前合同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你,法人变更后,之前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依旧有效。
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因名字、名字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2.无论法人是不是发生变更,其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及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维持不变。
3.假如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那样受影响的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这一规定并不改变法人变更后原合同的基本效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