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算非法拘禁罪判几年
非法拘禁罪乃是指使用诸如拘禁、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之紧急犯罪行为。在量刑上,此等犯罪行为的紧急程度主要取决于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一般情况下,若非法拘禁别人体力未受紧急损伤、生命并无危险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
如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依法从重惩处。而对于致使别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酷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备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根据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根据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即以拘禁、禁闭等方法非法剥夺别人自由。量刑视情节恶劣程度而定。未致重伤或生命危险者,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等。含殴打、侮辱情节者从重。致人重伤,判三至十年徒刑;致人死亡,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何算非法禁锢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客观状况下,行为者如使用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性方法,且此种行为并不是基于合法授权,从而使别人丧失人身自由,这一行为便被视为非法拘禁。
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将构成非法拘禁罪名,需同意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第一,非法拘禁的时间需要要超越24个小时;
第二,行为人不能有过3次以上的非法拘禁行为,或是一次性的非法拘禁行为涉及到3位以上的受害者;
再者,在进行非法拘禁的过程中,行为人还需要推行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行径;
最后,非法拘禁行为致使受害者出现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等紧急后果。
除此之外,若行为人为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别人,并且存在上述任何一种状况,也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同样地,司法员工若明知某人是无辜的,却仍然非法拘禁他/她,也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责任。
若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会加重其刑事责任。
对于前述罪行,若导致受害者重伤的,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使受害者死亡的,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行为人在拘禁过程中用暴力导致受害者伤残、死亡的,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对于为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行为,也应根据前两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若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则应依据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备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根据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根据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如何算非法放贷罪判几年
非法放贷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内现行法律法规,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审批或超越其经营许可范围,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持续且频繁地向社会广大民众提供贷款服务,从而扰乱国内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秩序的行为。在法律责任的量刑上,此种犯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若情节恶劣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所谓“情节紧急”的状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个人累积非法放贷金额达到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位累积非法放贷金额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违法所得金额累积达到八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位违法所得金额累积达到四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等等。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结合犯罪事实、情节与对社会导致的害处程度等多重原因进行全方位考量和评估。
非法拘禁罪,即以拘禁、禁闭等方法非法剥夺别人自由。量刑视情节恶劣程度而定。未致重伤或生命危险者,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等。含殴打、侮辱情节者从重。致人重伤,判三至十年徒刑;致人死亡,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