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窃罪结案需要什么线索
侦破偷窃罪所需的重点线索
在确立犯罪行为时,重点的证据种类主要包含: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样化的证据形式。在此过程中,可以明确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有关材料,只须这类材料为受害者或调查机关通过合法程序所采集,并经过严谨的核实与验证后确认无异议,便可以成为具备实质性效力的定罪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含: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别建议;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需要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偷窃罪结案34年还追缴吗
1、然而,大家不可以将它责任免除。即便在偷窃者承担了刑事法律责任之后,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对被害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论是不是有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状况,受害人都有权向偷窃者寻求失窃物品的归还或进行适合的补偿。假如偷窃者未能归还失窃物品或赔偿被损失,那样受害人便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依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第六十四条明确指出: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都应当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拥有合法财产的,应该尽快返还给被害人;除此之外,对于罪犯携带的违禁品与用于犯罪所用的个人财物,也均需予以没收。而这类没收的财物及罚款,则需要毫无保留地上交国家财政部门,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挪用与自我处置。至于公安机关,在完成侦查过程后,应当确保犯罪事实明确无误,证据完整确凿,同时写作起诉建议书,且附带上所有案卷资料、证明文件,一并移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审察决定。同时,公安机关也需要将案件的移送状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将来觉得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偷窃罪结案后会处罚金吗
对于偷窃罪事例的处置结果中是不是应当附加罚金处罚,主要取决于特定犯罪情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需要。一般情况下,假如偷窃行为的性质、涉案金额、作案手法及其涉案职员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原因均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应当施加罚金处罚的规范,那样便会依法对其施加罚金处罚。举例而言,若偷窃金额较大、推行了多次偷窃行为或使用了极其恶劣的偷窃手法等情形,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处主刑(如有期徒刑、拘役等)的基础上,总是还会附加罚金处罚。然而,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或者存在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亦大概免于施加罚金处罚。总的来讲,需要依据每起事例的实质状况,参照有关法律条约来决定是不是施加罚金处罚及罚金的具体数额。
侦破偷窃罪需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样化证据。这类证据需真实反映案件事实,经合法程序采集、核实验证后,才能成为定罪依据。只有确凿无疑的证据,才能确保案件侦破和定罪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