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地区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理保养维护、环境卫生和有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含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召开始营业主大会,通过表决的方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再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对参与表决和表决通过的票数都有最低需要,即经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赞同。
但对于新建小区,因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为便捷管理小区前期物业,一般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将来,再由业主大会决定是不是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