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了劳务合同还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签订了劳务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直接认定为劳动关系的。
1.劳务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劳务提供与同意而形成的合同关系,它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所打造的劳动关系。
2.劳务合同下,双方主要围绕特定的劳务内容进行约定,并不包括劳动关系中容易见到的社保、福利待遇等权益。
3.依据国内法律,劳动关系的打造应当通过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来明确。
因此,若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合同内容明确指向劳务关系,那样一般不可以将它视为劳动关系。
2、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差异
法律快车提醒你,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合同性质上看,劳务合同更侧重于劳务的提供与同意,双方关系较为灵活。而劳动合同则打造了稳定的劳动关系,遭到劳动法的全方位保护。
2.在权益保障上,劳动合同下的劳动者享有社保、带薪休假、加班费等一系列劳动法规定的权益。而劳务合同下的劳务提供者则可能仅享有合同约定的报酬及有关权益,缺少全方位的法律保护。
3.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法律责任。而劳务合同的签订则相对自由,但同样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
3、签订劳务合同后的权益保障
尽管劳务合同下的权益保障相对有限,但劳务提供者仍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1.明确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明了。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留有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举证。
3.若遇见权益受损状况,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4.加大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法律意识及风险防控能力。
除此之外,对于特定种类的劳务提供者(如农民工等),国家还颁布了有关政策手段加大其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