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拒服兵役被列入黑名单】据河北“辛集发布”公众号消息,辛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高永好拒服兵役处罚的通报。高永好,男,汉族,2000年3月出生,于2020年9月经辛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哈尔滨某部队服役。高永好入伍到部队后,以不适应部队军事练习为由,多次向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表示不愿在部队服役,经所在部队和市乡两级人民武装部及家人亲属反复教育引导,仍拒服兵役,所在部队给予其除名处置并退回原籍。
通报显示,高永好拒服兵役,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兵役法》,已构成拒服兵役的违法事实。根据辛集市2020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19000元/年)2倍以上,对高永好进行一次性罚款38000元,列入《辛集市2020年拒服兵役职员黑名单》,作为紧急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网友热评:
1. 请某些吃不能苦的别报,请勿浪费其他人的名额。
2. 当兵刚开始确实非常累,但生活哪有不累,部队可以磨练自己。
3. 多少人想当当不了,我作为一个女孩都想去当兵。
4. 我想去去不了,人家去了不想待,大概这就是命的安排吧。
5. 该坚持下来呀,能有多累多苦,咬咬牙就过去了,一辈子的财富。
今日学法:《兵役法》对于拒服兵役有什么规定?
第66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时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寻求的;(三)预备役职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练习、实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工,两年内不能出国(境)或者升学。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置;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置。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7条规定: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工,两年内不能出国(境)或者升学。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8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本钱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职员、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69条规定: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妨碍兵役员工依法实行职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用暴力、威胁办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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