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双方假如生育了孩子,关于孩子的问题双方一定还会交际。由于即便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实质中关于孩子探视权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不过男女双方或许会因为很多原因致使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或者对探视的时间做出限制。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的探视权这点相信绝大部分夫妻都了解。但对于具体怎么样行使探视权确不太了解,关于探视时间的长短怎么样处置总是会产生纠纷。此时需要知道法律上对于探视权的规定。
怎么样确定探视时间?
1、可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抚养协议书时,约定探视时间、方法、地址等内容,约定一致后,需要根据协议书上的规定来实行。
2、离婚双方当事人不可以解决探视问题的,法院会依据双方当事人和孩子的实质状况确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一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会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探视需要考虑孩子的状况:
1、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孩子还小的,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要依据孩子的成长以按部就班方法确定探视频率和时间。
2、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只须孩子可以了解表达我们的意愿,且排除受抚养一方爸爸妈妈的胁迫、诱导,在父母和法官劝说无用的状况下,就应该尊重孩子的建议,不应强行安排见面。
关于探视孩子的事情大家建议离婚夫妻双方可协商处置,闹上法院对于子女健康成长也不利,假如实在协商不了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若需要探视权专业的律师可在文章右栏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