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假如被不予许可,作为申请人此时如何办呢?能否第三申请?行政许可被行政机关不予许可一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申诉,行政有关人应第一知道行政许可的程序。
通常来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和决定三个程序。其中,决定程序为:
1、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有作出决定的义务。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察后,应当在法按期限、根据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贪污需要颁发有关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按期限内颁发、送达。
3、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查阅权。
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救济权。不予行政许可需要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和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时被不予许可的话,下面应注意行政机关有没按有关程序执法办事,譬如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是不是有书面决定,有无说明理由等。一般两个说建议行政申请人遭遇不予许可的状况可以通过向作出不予许可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