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户出货房款,按约定卖家要将房屋腾出来,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有的用户交清全款之后,卖家违反约定不配合房地产过户。而根据规定,没过户的二手房还是是原屋主,但用户已经出货了全款,假如他们不配合过户的话,就会致使用户钱房两空。
第一,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交易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子交易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置。
第二,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他们不愿办理过户是什么原因,譬如说由于卖家家别的人的阻止。知道真实状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一试双方协商处置。
最后,协商不成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置。
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用户可以采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他们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流程,并赔偿损失。或者需要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按规定,假如双方有房子协议,卖家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流程。由于,交易协议书中房子过户需要交易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不然不可能合法办理过户流程。因此,一般在购房协议书中,就会明确出卖人具备按时配合办理过户的义务。即便在购房协议书中没详细约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是势必有帮助办理过户流程的义务的。
另外,由于目前的房价常见较高,所以一旦卖方不配合房地产过户,那样用户钱房两空的话,可能导致较大损失,紧急损害用户的利益,所以有必要的话可以积极起诉处置。并且,房价较高,损失较大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