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法,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他们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需要返还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法,具备以下特征: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只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需要有出货定金的行为;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资金债务的合同。第三,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可以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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