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紧急的话会被行政拘留,而当事人感觉拘留处罚过重,对该决定不服便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样申请暂缓实行时要提供担保人或是保证金。假如感觉保证金太高,选择提供保证人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按规定,申请暂缓实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须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遭到限制,所以坐牢的就不能。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样即不是适格的。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以作为担保人。
不过,做了担保人后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实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导致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实行,就将要同意30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当事人实在找不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可以选择提供保证金,并且,当事人是按每天行政拘留200元的规范交纳保证金。
最后,在当事人提交担保人并成功申请暂予实行行政拘留后,还是要积极进行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不然一旦保持行政拘留决定的,还是要继续同意该行政处罚。假如状况较为复杂,依赖自己很难处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