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因果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行为结果的产生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的势必联系。确定因果关系是确认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致使了特定的后果,从而决定行为人是不是应当对这个后果负责。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人的行为和行为结果之间的关系。假如行为人的行为直接致使了行为结果的发生,那样这两者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结果和行为人的行为意图之间的关系。假如行为结果是行为人预期或者期望达到的,那样这两者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的行为和社会风险性之间的关系。假如行为人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致使了对社会的害处,那样这两者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
在刑法中,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是尤为重要的,它对于判断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与决定刑事责任的大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一般来讲,大家会运用逻辑推理、自然科学常识和社会学常识来剖析和判断因果关系。
应该注意的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并非纯粹的自然因果关系,而是一个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便在自然科学上可以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与行为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在刑法上还要进一步判断这个因果关系是不是符合刑法的规定。
比如,假如行为人的行为是在合理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的状况下致使的行为结果,那样在刑法上,行为人的行为就可能不构成犯罪,由于这样的情况下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刑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