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易程序起诉步骤规定
浅易程序起诉步骤规定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假如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3日前公告当事人并通知。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找法网提醒,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准时判决。
2、浅易程序起诉审理期限
浅易程序起诉审理期限: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假如有法定事由,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浅易程序起诉需要注意的地方
1.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邮件等方便方法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2.适用浅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采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举证期限届满首要条件交。
3.浅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一般低于15日,被告需要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赞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能超越30日。当事人到庭后表示无需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4.当事人应当在答辩期间内提出管辖异议,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5.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按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笔录进行当庭宣读,也可以当庭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