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找不到了如何解决
假如拆迁合同不幸遗失,当事人不必过于慌张,仍有多种渠道可以弥补:
1.可以携带个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与拆迁补偿协议上列明的被拆迁房子的房地产证复印件等具备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前往当地的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借用拆迁合同并复印一份。
2.假如条件允许,还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启动调查程序,以帮助找回或获得拆迁合同的副本。
3.在此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房产权属档案管理方法》第四条和第八条明确规定: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且房子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是房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4.这意味着,拆迁合同作为要紧的法律文件,一般会被有关部门妥善保管,并可供当事人查看和复印。
2、拆迁合同纠纷赔偿方法
找法网提醒,当拆迁合同引发纠纷时,赔偿方法需依据具体状况而定。
1.假如房子拆迁所依靠的政府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觉得违法,那样据此签订的《房子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可能存在问题,当事人有权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并据此需要赔偿。
2.假如房子估价机构存在违法或估价不适当的行为,或者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由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了协议。
受损害方同样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子拆迁补偿协议书,并需要相应的赔偿。
3.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假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在拆迁合同纠纷中,受损害方有权需要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拆迁补偿不合理解决方案
面对拆迁补偿不适当的状况,当事人有多种渠道可以寻求解决。
1.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行政程序对拆迁补偿的合理性进行审察。
假如行政复议未能满足当事人的诉求,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察并做出裁判。
2.《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房子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法、补偿金额等事情订立补偿协议。
假如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在拆迁补偿纠纷中,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