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进行补偿,假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并且应在一个月内准时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一标准,确保了劳动者在遭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时,有法可依,可以依法维权。
2、劳动合同的特点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合同作为一类特殊的合同,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主体特定性: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具备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备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
2.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的内容体现了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者在享受劳动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
3.客体单一性: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行为,即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
4.诺成、有偿、双务性: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约内容达成一致建议时,劳动合同即成立。
5.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总是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如社会保险条约和福利待遇条约等,这类条约直接影响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3、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用途
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具备至关要紧有哪些用途,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打造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是打造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进步奠定基础。
2.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用人单位可以参考自己的经营或工作需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法数目,从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发挥劳动者的专长。
3.防止或降低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这既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