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律师网www.nj933.cn谢瑛律师
当下,不少买房或卖房者总是通过中介居间进行二手房子买卖,但实质状况总是不尽人意,不是买房者被套了定金就是卖房者被中介骗了房子差价......概括下来,中介的招数实在五花八门,容易见到的主要以下几种:1、借助购房者的急切心理和常识缺少,一房多卖,骗取“订金”卷款逃跑。订金与定金并不是同一法律定义,约定出货定金,一旦交易未成交,损失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双倍定金作为赔偿,而“订金”不具双倍返还的法律效力。假如出现这样的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通过法律方法进行解决。
2、借助房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比如在房地产交易中,国内有关法律规定,房产中介应当在销售产品房时提供房源信息、销价格格并表明收取佣金,即按房地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但日常,中介总是隐瞒委托人的实质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买卖,获得佣金以外的报酬。购房者和卖房者非常难获悉真实的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
3、“阴阳合同”,譬如明明房子成交是100万元,中介公司却需要顾客在签订的合同中写成80万元。不少购房者觉得如此做可以少缴税款,总是赞同中介企业的劝说,却不了解其中隐藏着风险。事实上,在房地产买卖部门只承认备案的合同,交易双方一旦由于阴阳合同发生纠纷,就非常难裁定。假如双方是口头约定,进行现金买卖,那风险就会更大。所以购房者必须要遵循正常法律程序,才能保护我们的利益。
4、一些中介公司挪用顾客的资金进行牟利。据悉,现在中介公司参与房地产买卖时,通常都是需要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等到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因为现在没严格的法律限制,购房款在中介公司账户上的停留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或更久。因为铺面多、业务量大,加上缺少监管,一些不法房产中介就借助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挪用这类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店铺,追求短期收益。因此中介拆补挪用资金窟窿很容易,一般困难出现问题,但这也不可以排除一些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引发纠纷。更可怕的是,一旦楼市整体下滑,资金链条发生断裂,中介企业的挪用行为将引燃巨大的金融风险。
以上中介借助房子买卖牟利的种种招数作为买房与卖房者都是不可以不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