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飞车抢夺是近年来主要针对街上行走的女人或老人的一种容易见到犯罪,不法分子一般会两人或者三人同骑一辆摩托车结伙作案,主要抢夺金耳环、金项链、手提袋、手机、现金等物品。但飞车抢夺物品不可以简简单单地将它概念为打劫的一种方法,需要依据具体对受害人所产生的人身危险性来定罪量刑。
1、通常来讲,飞车抢夺物品会构成抢夺罪。
骑摩托车结伙作案抢夺金银首饰等物品一般而言是抢夺行为,只对物品实用暴力,一般不对人用暴力,因此当飞车抢夺物品符合以下条件时,以抢夺罪定罪处罚:
(1)行为人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进行抢夺的,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一般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别人财物进行抢夺,使别人来不及抗拒,从而获得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是有意的,且其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的公私财物;
(4)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
2、当飞车抢夺行为对人身危险性特别高时,可能构成打劫罪。
依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或者非机动车辆夺取别人财物的,在下列情形中以打劫罪定罪处罚:
(1)夺取时别人不愿对财物放下,行为人仍强行夺取的;
(2)开车逼挤、撞击或者强行将别人逼倒,从而夺取财物的;、
(3)明知夺取行为会伤到其他人仍然强行夺取,并放纵受害人遭到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
由于这类行为本身就在对受害人导致极高人身危险性时与对人用暴力并致人没办法反抗的程度相当,同时也符合打劫罪的其他构成条件,所以此时可以适用抢夺罪来定罪量刑。
但在实践中,飞车抢夺的情形非常难区别到底有没达到被害人没办法反抗的程度,界定打劫罪和抢夺罪之间的行为是模糊的,假如行为人在骑摩托车夺取别人物品后并没伤害别人却被咬定是打劫行为,自己无力证明时,可以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