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未签订劳动合同应付辞职问题的方法是可需要单位支付双倍薪资,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公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
1、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样应付辞职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下应付辞职问题: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离职的,可以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薪资;由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可以需要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支付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想辞职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将来离开外贸原单位。
2、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我们的真实建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达了建议,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
2.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一同讨论、协商,获得完全一致的建议后确定。
3.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首要条件条件。找法网提醒你,合法原则的基本需要包含: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需要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需要合法。
3、没签协议应当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没签协议时应当通过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职工的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保成本的记录;单位发给职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与其他职工提供的证言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考勤记录;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