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借款利率是多少多少
民法典规定的借款利率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的,但有一个要紧的限制条件: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越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的四倍,这一规定旨在预防高利贷现象,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假如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越了这个标准,那样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条约,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而本金及未超越法定标准的利息部分,则是有效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约定返还。
2、民法典中借款利率的条约
关于借款利率的具体条约,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中有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找法网提醒,这一条约强调了国家对高利贷的禁止态度,并明确了借款利率的合法性界限,该条约还规定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时的处置方法:
1.假如借款合同中没约定支付利息,则视为没利息;
2.假如约定不清楚且当事人没办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买卖方法、买卖习惯、市场利率等原因确定利息;
3.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视为没利息。
借款利率超越法定标准如何解决
假如借款利率超越了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标准,即超越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的四倍,那样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条约。
1.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但仍需按约定返还本金及未超越法定标准的利息。
2.假如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有权需要出借人返还这部分不当得利。
3.假如出借人坚持需要借款人支付超出法定标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包含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4.在面对借款利率纠纷时,建议借款人准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有关机构,以知道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合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