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签劳动合同仲裁如何写起诉状
不签劳动合同而需要提起劳动仲裁的,不需要写作起诉状时,应当书写仲裁申请书: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需写明名字、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若为用人单位,则需写清单位名字、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
2.仲裁请求:明确、具体地列出需要被申请人承担的责任,如支付拖欠薪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等,每项请求应明确金额或具体事情。
3.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引发劳动争议的具体状况,包含入职时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争议发生的过程等。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名字和住所:如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关证据,应逐一列出,并说明证据的获得渠道等。
2、劳动仲裁后可起诉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仲裁后,并不是所有裁决都可直接起诉,而是需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可起诉的情形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这种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同样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该法详细规定了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可起诉及可申请撤销的情形。
1.依据该法规定,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
终局裁决主要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低于肯定金额的争议,与因实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争议。
这种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
2.非终局裁决则适用于除终局裁决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对于这种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