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辞职证明犯不犯法
不给辞职证明犯法。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出具书面的解除证明材料。
1.假如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辞职证明,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辞职后可以顺利地进行后续的职业进步和个人事务处置,如办理新的工作入职手续、申请失业保险等,防止因缺少辞职证明而遭遇非必须的障碍。
2、辞职证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辞职证明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辞职证明与解除合同的差异
找法网提醒,辞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书在内容和用途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1.辞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时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它主要证明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是劳动者后续办理有关手续的要紧凭证。
2.而解除劳动合同书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合同解除的有关约定达成的书面协议,它详细记录了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所达成的各项条约和条件,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