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写什么理由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写明实质缘由,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仅需履行公告用人单位的义务,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赞同,个人提出辞职主要分以下三种状况:
1.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立即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假如劳动者没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状况,劳动者直接提交离职信并辞职,将视为违法辞职。
2、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条件。
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提前公告用人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而第三十八条则列举了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含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
这类法律条约为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解约后经济补偿的规定
解约后经济补偿的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
1.依据这类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损害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3.假如劳动者的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将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4.这里的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